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是電動車的主要類別,為其提供動力的蓄電池所引發的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燃燒時往往產生大量黑煙和有毒有害氣體。對此,北京消防提示用戶,要規范充電行為。
一是蓄電池不要超時限過度充電。二是不要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進行充電,或從室內拉“飛線”到室外為電動自行車充電,電源線易受損引發火災。三是確保充電器和蓄電池型號相互匹配,在使用過程中不要私自更換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或者購買類似型號的充電器,參數型號的不匹配致使充電過程中電壓過高,電池失水加劇,升溫過高導致爆炸。
四是確保蓄電池充電位置的安全。不要在公共樓梯間、樓道、安全出口等人員疏散區域充電,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易造成人員傷亡。五是要定期維修保養,不要使用“超期服役”電池,不要私裝防盜器,增加用電負荷,電動自行車發生故障后,要交付給專業人員修理,不要超載騎行,防止對電機和電池造成損傷,埋下隱患。
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定期開展電動車安全管理專項檢查,指導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開展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電動車火災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居(村)民委員會加強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各類辦公營業場所、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車及充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