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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自己親生父母棄養19年女孩拒絕與父母認親,反被譴責“沒良心”?

        時間:2023-06-01 18:14:47    來源:旺旺屋    


        (資料圖片)

        近日,江蘇東臺一名姓駱的女生表示,自己出生后遭到親生父母遺棄,19歲時親生父母找來相認,自己拒絕認親后,反被譴責“沒良心”???

        駱女士發帖稱,因為是女嬰,她剛出生還未滿月就被親生父母拋棄了,后來被養父母收養,6年前親生父母找來相認,“既然生了又嫌棄是個女嬰扔掉了,需要照顧的時候想起當初扔掉的女嬰了?”接受媒體采訪時駱女士介紹,自己是1998年出生的,那時親生父母家里就已經住上了樓房,所以他們肯定不是因為經濟能力差才棄養自己。“因為我是女孩嘛,就給我送走了,2000年的時候他們生了現在的我弟弟。”從女孩曬出的多張早年手寫憑據來看,親生父母曾寫下“多謝你家接收小孩”的字條,并在字條里備注了她出生后的打針情況。

        抬頭為“鹽城市東臺社會福利院”的信紙上則寫了收條,注明收到了當年女孩被親生父母寄養在福利院的住宿費、管理費等。

        后來女孩被養父母收養,25年前辦理收養證非常不容易,但養父母依然辦全了手續,將女孩接回了自己家。

        駱女士稱,在她19歲那一年(也就是2017年)親生父母就來找她了,并以各種借口給她打電話,譴責她沒良心。還有一個所謂的“舅舅”冒出來指責她、給她洗腦,說她的養父母小肚雞腸,是養父母阻止她與親生父母相認的。這位舅舅幾個月前還特意告訴駱女士,她的弟弟交了女朋友,要駱女士和弟弟搞好關系……聊天記錄里,這位舅舅假意關心女孩現狀,實則是為了告訴女孩弟弟交往了女朋友。甚至還發了弟弟和女友的照片給女生看,給女生洗腦“你們畢竟是親姐弟”。但女生表示,養父母明確告訴過她,不會阻止她與親生父母相認,尊重她做的任何決定。養父母領養駱女士后未再生育,駱女士是家中獨女。前幾年養母病了,恰好趕上生父也在同一時間生了病,生父竟然要求女孩去醫院照顧他……當時女生就很明確地告訴親生父母:“你還有兒子,我媽就只有我一個,我如果拋下我媽,她一個人在醫院怎么辦?”女生的態度非常堅決,她拒絕與親生父母相認,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她對記者說道:“她(親生母親)當初十月懷胎把我生下來,但是已經把我拋棄了,其實作為一個成年人,(別人)怎么說自己是無所謂的,但如果涉及到我的養父母,我接受不了。”

        同時,她在視頻中譴責親生父母:“他是一個沒有道德的人,為什么要來道德綁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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