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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熱消息:2023年龍崗區(qū)學位申請招生熱點問題解答

        時間:2023-05-26 14:06:09    來源:本地寶    

        @各位家長,針對龍崗區(qū)2023年義務教育階段小一、初一招生指南產生的疑問,現發(fā)布新生招生問答,以指導家長更科學、有效地,完成學位申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關于身份證明的問答

        1.

        身份證、戶口本、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嗎?

        答:不需要。戶口本主要用于確定兒童少年戶籍類型;招生地段及學位鎖定均以住房材料的地址為準。

        2.

        在招生報名后將孩子戶口轉到龍崗區(qū),能更改戶籍類型嗎?

        答:根據學位申請指南,家長網上報名并經學校初審后,申請材料不能更換。

        3.

        父母戶口在龍崗區(qū)內有遷移,能否連續(xù)計算學區(qū)戶籍加分?

        答:如果父母一方戶口在學區(qū)內遷移,未曾遷出學區(qū),可從戶口最早遷入學區(qū)的時間計算學區(qū)戶籍加分。

        二、關于住房材料的問答

        1.

        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公租房、安居房)的,如何提供證明?

        答:使用保障性住房申請學位的,住房材料須是住宅類用途,權利人和居住人須是兒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

        ① 屬單位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合同租住的,應提供單位與住房保障部門的合同、個人與單位簽訂的住房合同、個人社保清單、單位出具的該居住人在住房保障部門的備案信息(單位蓋章);

        ② 屬個人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合同租住的,應提供個人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的住房合同;

        ③ 屬安居房類別的,應提供個人與住房保障部門簽訂的購房合同或產權證。

        龍崗區(qū)義務教育學位申請通過家長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在線上提交報名信息后,由家長拍照上傳或掃描上傳有關證件資料。

        2.

        在報名系統(tǒng)或學位房查詢系統(tǒng)找不到居住地址信息,或房屋編碼與居住地址不一致,怎么辦?

        答:產權人或租住人可憑住房材料到地段學校服務窗口登記,經教育部門核實后在系統(tǒng)添加或更新房屋地址。如因報名時間緊迫,家長還可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通過自行填報的方式先行填報、保存并提交報名。

        學位申請期間,家長應主動配合學校提供相應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憑證)和房屋編碼(編碼可在社區(qū)查詢)進行核實確認。

        此外,房屋編碼因更新會發(fā)生變化,其僅作為檢索房屋地址的輔助方式,申請學位時招生地段確認以房屋地址為準。

        3.

        二手房購房合同可以用作學位申請的材料嗎?

        答:不能。準備使用二手房住房材料申請學位的,應取得不動產權證。

        4.

        我購買了一套小產權房,沒有在國土部門備案,也未辦理過戶,但有律師見證書,可用來申請學位嗎?

        答:市司法部門2009年9月7日下發(fā)的《關于嚴禁為違法建筑銷售行為提供公證和律師見證服務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證機構和律師為違法建筑買賣提供相關公證和見證服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間買賣小產權房的,不能通過提供律師見證書的方式申請學位。若申請人實際居住在該小產權房,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作為居住證明材料。

        5.

        我是租房居住的,應如何提供住房材料進行報名?

        答:根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適齡兒童少年家長租房居住的,申請學位需提供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租賃憑證(紅本)或租賃信息(藍本)。其中,租賃管理部門已于2019年5月停止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尚處于有效期內的租賃信息可繼續(xù)使用,2019年5月以后租住且實際居住在已停辦《房屋租賃信息》(藍本)房產的,可使用人口居住登記信息作為租房證明材料。

        6.

        我能使用自家商鋪的租賃合同或居住信息報名嗎?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業(yè)、廠房、倉庫、辦公等用途。

        7.

        能否使用商務公寓申請學位?

        答:不能。根據有關規(guī)定,商務公寓是指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的辦公類建筑。龍崗區(qū)將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該項政策。

        8.

        孩子是龍崗戶籍,購買的公寓不能申請學位,是否可以在戶籍地址所在學區(qū)內按無房類積分?

        答:若家庭在本市無其他住宅類商品房,可作為無房類積分。

        9.

        父母居住證地址和住房材料的地址不一致,會影響小孩申請學位嗎?

        答:不影響。招生地段的確認以報名時所提供的住房材料地址為準;所提供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有效即可。

        10.

        如何區(qū)分祖屋和自建房類型?如何提供證明?

        答:屬于原住居民祖屋類別的,應由轄區(qū)工作站開具兒童少年屬于原住居民等證明材料;屬于自建房屋類別的,產權人應是兒童少年的父母且提供轄區(qū)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房屋不屬于“查違拆違”對象的證明材料。

        11.

        能直接用親戚的住房材料申請學位嗎?

        答:提供房屋產權證申請學位的,除可使用孩子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的產權證明之外,也可使用祖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商品房產權證明,并參照特殊住房積分。提供其他住房證明材料申請學位的,均須是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

        12.

        我的房產是以法院拍賣形式購得的,一棟樓只有一本產權證,無法出具本人的產權證或租賃合同,怎么申請學位?

        答:以法院拍賣形式購得的房產,出現無法出具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其他特殊情況的,須出具相關的合法證明(如拍賣證書、判決書等),提交實際居住證明材料和近一年的水電費清單。

        13.

        公司是房屋產權人,我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家的孩子可以用該房產來申請學位嗎?

        答:如屬于公司房產,可以提供承租人為兒童少年父母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按照集體宿舍處理。

        14.

        2024年以租房形式申請學位的,有哪些要求?

        答:2024年申請學位的兒童少年,租住在有產權合法住宅類房屋(商品房)的家庭,適齡兒童、少年的監(jiān)護人應提供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租賃期限應至少包含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且備案時間須在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前。租住在無產權住宅類房屋的家庭,適齡兒童、少年的監(jiān)護人應提供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登記時間須在2023年8月31日(含當日)前。

        申請學位所需資料可參照2023年學位申請指南,具體以當年發(fā)布的政策為準。

        15.

        同一產權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產,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或夫妻間變更房屋產權),能否連續(xù)計算居住時間?

        答:依據龍崗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有關政策,同一產權人(或夫妻共有)同一套房產,房產證換不動產權證(或夫妻間變更房屋產權),提供“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可以連續(xù)計算居住時間。

        三、關于社保證明的問答

        非深圳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已退休,無法購買深圳社保,如何處理?

        答:根據相關規(guī)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退休,不再繳納社會保險。非深圳戶籍員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至法定退休年齡,并終結在我市社會保險關系的,在其他就讀證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可確認其子女申請學位的資格。但因其社會保險為非在繳狀態(tài),不享受社保加分。

        四、關于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的問答

        1.

        為什么要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

        答:為了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公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落實相對就近入學政策,減少跨區(qū)域擇校行為,龍崗區(qū)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已全面實行學位申請房鎖定制度,學生被公辦學校錄取后,將鎖定用于申請學位的住房。鎖定期間其他家庭不能使用該住房申請公辦學校。

        2.

        使用祖輩商品房申請學位,如何鎖定?

        答:學區(qū)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學位。如果使用祖輩商品房,該房屋只能用于其一個子女的孩子申請學位。例如:張大爺有A、B、C共3個子女,每個子女都有孩子申請入學;張大爺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個子女的孩子申請學位。

        3.

        父母離異的,兒童少年可否使用父母中非撫養(yǎng)權一方的住房申請學位?

        答:學區(qū)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孩子申請學位。夫妻離異的,若孩子撫養(yǎng)權屬母親(或父親)單方,若需使用父親(或母親)名下的住房,需父母雙方同時到校簽訂“同意該孩子使用名下房產及鎖定學位”等協議。

        4.

        我新買的二手房在購買之前已經被他人用來申請學位了,該房屋學位已被鎖定,我還能用來申請學位嗎?

        答:不能。如果使用該房屋入學的學生沒有畢業(yè)(小學鎖定6年、初中鎖定3年),房屋產權發(fā)生變更,該房屋的學位依然鎖定,鎖定期間其他家庭的孩子無法申請學位。

        家長在購買二手房時應提前明確學位鎖定和房屋租賃情況(如租賃有效期等)。

        5.

        如何查詢學位鎖定情況?

        答:家長可登錄“龍崗區(qū)教育局”官方網站“基礎教育與德育科”的學位房查詢系統(tǒng),或關注“龍崗教育”微信公眾號(學位申請→學位房查詢系統(tǒng))進行自助查詢;業(yè)主本人也可攜產權證和身份證到當地教辦或龍崗區(qū)教育局咨詢服務窗口進行查詢。

        五、關于優(yōu)享學區(qū)的問答

        試點優(yōu)享學區(qū)的片區(qū)具體如何加分?

        答:如果您居住在A、B兩所學校共享學區(qū)內,您的住宅被劃進A校的優(yōu)享學區(qū)。此時,您可以填報A或B兩所學校作為第一志愿,但只有當您填報A校作為第一志愿才會另加2.5分的優(yōu)享加分。優(yōu)享加分在本共享學區(qū)有效,若您未能被優(yōu)享學區(qū)A校錄取,優(yōu)享加分對第二志愿為B校仍有效,對非本共享學區(qū)的學校不計優(yōu)享加分。若您填報B校作為第一志愿不計優(yōu)享加分,其他志愿填報A校時,也不計優(yōu)享加分。

        六、關于報名資料審核的問答

        1.

        申請學位的各項資料是教育部門審核嗎?有一項或幾項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請學位嗎?

        答:各項資料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核,主要涉及公安、國土、租賃、網格、社保、住房保障等部門,相關信息與資料由招生系統(tǒng)匯總,并按職責分工自動與“市政府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平臺”系統(tǒng)進行比對。全部信息資料經各相關部門審核合格后,該生才會有核定積分,具備參與積分入學的資格。某一項或幾項材料不合格,系統(tǒng)都會顯示“不合格”,沒有核定積分,無法參與積分入學。

        2.

        如何理解招生系統(tǒng)中顯示的審核結果?

        答:

        可參考下表:

        3.

        如何查看資格審核和錄取結果?

        答:學位申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均已通過招生網站及學位申請指南等載明、公示,家長可登錄招生系統(tǒng)報名端查看,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地段內學校、教育部門咨詢。

        4.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請學位或提交材料的,可以補報名或補交材料嗎?

        答:不能。學位申請的所有步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

        七、關于其他情況的問答

        1.

        學區(qū)劃分的主要原則有哪些?

        答:學校的招生片區(qū)劃分主要根據轄區(qū)人口分布和學校承載力情況,按照道路、住宅或社區(qū)等原則進行劃分。學區(qū)劃定后,應尊重歷史,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wěn)定。

        2.

        就近入學就是在直線距離最近的學校就讀嗎?

        答:就近入學指的是相對就近,不是指絕對地理位置的遠近。由于人口分布、學校布局、辦學規(guī)模等原因,學校招生片區(qū)可能出現范圍大小和距離遠近不同的情況。適齡兒童少年具體入讀哪所學校,受個人積分和志愿填報情況的影響。

        3.

        花園小區(qū)開發(fā)主體代建的公辦學校,能優(yōu)先錄取小區(qū)業(yè)主子女嗎?

        答:不能。設置在某一小區(qū)的教育設施,是規(guī)劃部門根據總體規(guī)劃設置的,服務范圍是整個片區(qū),而不是某個小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會根據學區(qū)地段劃分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配套教育設施的學區(qū)范圍,此學區(qū)范圍內符合條件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均有平等申請該校學位的資格。

        4.

        享受政府優(yōu)惠政策人員的子女申請教育優(yōu)待還需提交其它材料嗎?

        答:享受政府優(yōu)惠政策人員在申請學位時除提供指南要求的有關材料外,還應提供優(yōu)惠政策規(guī)定的有關材料。有關具體材料,可聯系教育部門進行咨詢。

        5.

        適齡兒童少年的監(jiān)護人由父母變更為他人,如何提供證明材料?

        答:需提供法院出具的變更監(jiān)護人的法律文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變更后的法定監(jiān)護人的各項證明材料。屬于孤兒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yǎng)關系證明及法定監(jiān)護人的各項證明。同時,需提供該適齡兒童少年變更戶籍后的家庭戶口本。

        6.

        我的小孩是龍崗戶籍,地段內購房。既可以在房產所在學區(qū)按第一類申請學位,也可以在租房學區(qū)按第五類申請學位。如果以第五類申請,未被學校錄取,我的孩子可以返回產權房學區(qū)按第一類錄取嗎?

        答:不能。家長網上報名并經學校初審后,學位申請材料不得更換。請家長結合自身實際,理性、科學地申請學位。

        7.

        可以不申請公辦學校學位,直接申請民辦學校學位嗎?

        答:可以。龍崗區(qū)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申請人可以直接在第一志愿申請龍崗區(qū)內民辦學校。申請人被民辦學校錄取且按時到民辦學校注冊就讀的,經民辦學校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享受政府規(guī)定的學位補貼。

        8.

        我的小孩在外地讀小一(初一),請問可以再次申請龍崗區(qū)小一(初一)的學位嗎?

        答:不能。按學籍管理有關規(guī)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對于因弄虛作假而被錄取的學生,何時發(fā)現,何時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取得學籍的,取消其學籍,責任由家長承擔。

        9.

        適齡兒童是否可以延緩入學?

        答: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可申請延緩入學。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監(jiān)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戶籍所在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緩學期一般為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八、咨詢、投訴電話及網址

        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可在招生指南中查詢,也可登錄“龍崗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與德育科”網站查詢。

        網址:

        http://www.lg.gov.cn/bmzz/zs/

        九、必要信息查詢方式

        1.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

        答:打開“i深圳”APP,在首頁中間區(qū)域滑動選擇“不動產查詢”→閱讀須知并進行勾選,點擊“個人查詢”后進行“下一步”→刷臉核驗以后返回APP→“個人名下不動產登記情況(無房證明、交易登記記錄)”。

        2.人口居住登記信息

        答:已申報人口居住登記信息的,可聯系現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非深圳戶籍人員還可登錄深圳市公安局網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登記在學區(qū)范圍內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記錄最新一條滿足居住時間要求的“登記房屋地址”信息,在申請學位時,完整地填入報名系統(tǒng)。

        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登記查詢單(非深戶)下載流程為:微信添加公眾號“深圳公安”-政務服務-居住登記信息服務-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居住登記信息查詢-快速驗證-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登記查詢單-下載《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登記查詢單》。

        3.深圳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答:微信搜索“粵省事”小程序查詢(點擊“社保”→“歡迎來到深圳社保業(yè)務大廳”→“社保憑證”→“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查詢”)。

        篇后語:如您有其它疑問,請咨詢相關學校、街道教育辦或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與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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