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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天津城鄉居民醫保補繳后多久生效? 世界熱點評

        時間:2023-06-14 14:06:44    來源:本地寶    

        ??2023天津城鄉居民醫保補繳后多久生效?


        (資料圖片)

        答:按照天津市關于2023年度城鄉醫療保險最新通知規定,天津市常住尚未參加基本醫保人員在2023.3.1—2023.8.31期間補繳2023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自繳費次月即可享受報銷待遇!

        天津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標準一覽

        (一)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參保人員與所屬基層醫療機構家庭醫生簽約,從簽約次月起,個人門診醫保額度增加200元,支付比例提高五個百分點。具體辦法按照居民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二)居民大病保險

        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含門診特殊疾病),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起付線以上、30萬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按規定納入居民大病保險給付范圍。自2023年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各費用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將居民醫保門(急)診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職工大病參照執行。

        2023年度居民大病待遇標準

        起付線:按照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醫療救助對象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在普通人群的基礎上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

        (三)醫療救助

        自2023年起,醫療救助對象按照以下標準享受醫療救助待遇。

        1.門診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藥機構門診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等報銷范圍內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報銷后的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和限額給予門診救助。救助標準為: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救助50%,不設起付標準,最高救助限額為特困人員1000元,其他救助對象400元。

        2.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救助:醫療救助對象在本市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門診特定疾病)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部分,按規定比例給予住院救助。救助標準為: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住院醫療救助不設起付線,救助比例分別為75%、70%;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住院救助起付線標準按照上年度發布的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確定,救助比例為65%。

        3.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對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住院醫療救助等支付后個人住院醫療費用負擔仍然較重的醫療救助對象,實施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起付標準1萬元,救助比例為50%,最高救助限額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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