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資訊 > 即時 > 正文

        2023年廣東高考成績復查流程-每日消息

        時間:2023-06-24 12:05:23    來源:本地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申請復查程序。

        考生獲得高考成績后,如對本人某科成績有疑問,可在6月26日17:00時前攜帶準考證到所在中學或當?shù)乜h(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復查分數(shù)的書面申請,并按復查科目填寫《考生申請復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績登記表》(見附件2)。

        復查內容為成績統(tǒng)計合成是否有誤,答卷是否漏評,答卷掃描是否準確,不涉及評分標準掌握的寬嚴問題。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于6月27日11:00前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統(tǒng),選擇成績復查菜單欄下的普高統(tǒng)考復查登記功能,按要求錄入申請查分的考生資料。

        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需組織專人負責考生申請成績復查工作,及時按要求錄入考生查分申請信息。省教育考試院將于6月28—29日組織專人進行復查。

        (二)復查結果告知。

        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考生,我院將對其分數(shù)進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績除直接發(fā)送給本人外,同時由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復查后,分數(shù)無誤的考生名單電子文檔將反饋給各地市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過網(wǎng)絡方式查詢,申請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9:00起通過“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成績查詢模塊按相關提示查詢復查結果。

        附件下載:點擊下載

        關鍵詞:
        相關新聞

        最近更新

        凡本網(wǎng)注明“XXX(非汪清新聞網(wǎng))提供”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其真實性負責。

        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