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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創新人才引進綜合補貼期限

        時間:2023-06-30 16:16:58    來源:本地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東莞創新人才引進綜合補貼期限

        一、補貼期限:

        2022年1月1日后(含當日)引進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單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補貼申請期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提出。

        二、補貼條件:

        1. 2022年1月1日后(含當日)引進我市(首次在我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時間為準);

        2. 引進前已具備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中級以上職稱(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已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一級/高級技師(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一級/高級技師),或上年度在我市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3萬元以上;

        3. 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合同起始時間須2022年1月1日后(含當日);

        4. 引進后在我市連續申報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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