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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關注:香港中年女子自拍120條裸照放上網,疑為一己私欲犯案被捕

        時間:2023-06-07 19:49:52    來源:星島環球網    


        (資料圖)

        香港警方于上周六(6月3日)下午接獲報案,指有巿民瀏覽社交平臺期間發現4張淫褻照片,照片顯示一名女子在觀塘海濱長廊裸露自己的身體、胸部及私密部位。警方經調查后,昨日(6日)以“猥褻裸露身體”及“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罪,拘捕一名40歲姓李本地女子。

        消息稱,被捕人任職餐廳侍應,家住住觀塘翠屏北邨,她自去年7月起在社交平臺帳戶發布淫褻影片及相片,數量涉及多達120條的影片及相片。警方相信她為一己私欲犯案,在案中沒有金錢得益。

        ▲涉案證物。

        ▲警方觀塘警區科技罪案調查組主管鄧智成。

        警方觀塘警區科技罪案調查組主管鄧智成今日(7日)中午講述案件指出,除了該4張淫褻照片外,警方亦在涉案女子的社交平臺帳戶內,發現逾百條她曾經發布的淫褻影片及相片,這些影片分別在商鋪、郊野公園、交通工具及酒店所拍攝。及后警方檢視相關帳戶,翻查大量閉露電視片段及經情報分析,鎖定該名社交帳戶持有人的身分,并于其觀塘寓所外進行埋伏,最終于昨日下午拘捕涉案女子。被捕女子已獲準保釋候查。

        調查顯示,被捕人所拍攝的淫褻影片及相片,不分場合、不分晝夜,也不分對象,當中拍攝的場合不乏熙來攘往的街道或餐廳,被捕人在相關場合中作出令人乍舌的行為。鄧智成稱,警方對這類為滿足一己私欲,不負責任在公眾場合裸露身體,作出各種淫褻及猥褻的自私行為,予以強烈譴責;而拍攝者更將拍攝的影片及相片上載至自己社交平臺,任人查閱,對網絡上年輕人及兒童造成心智影響。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390章)第21條,任何人如在香港發布淫褻物品,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均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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