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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身房健身員受傷賠償如何維權?

        時間:2023-07-10 11:15:22    來源:法師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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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身房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從事體育健身運動的成年人,應認識到從事體育健身運動受傷的風險,在使用健身器材時應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方式正確使用,原告自身也存在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十八條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賓館、商場、餐館、銀行、機場、車站、港口、影劇院等經營場所的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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