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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球快資訊丨一周法眼|身為監護人舅舅騙賣孤女房產,法院判決按市場價賠償130萬元

        時間:2023-06-17 11:27:41    來源:杭州網    

        揚子晚報報道 未成年女孩父母去世后,舅舅成為她的監護人,卻與前妻合謀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將女孩名下的一套房屋賣給前妻。然而,這筆錢卻沒有給女孩,也沒有用于她的生活或學習。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獲悉,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特殊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作出終審裁定,一審判決生效,女孩的舅舅及其前妻連帶賠償損失130萬元。法官表示,監護人不得違法處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財產,否則應當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將外甥女房屋低價賣給前妻,抵押獲取百萬借款


        (資料圖片)

        2020年5月,小茜的父母不幸被害身亡。當時小茜還不到16歲,舅舅李斌被指定為她的監護人。小茜的父母生前曾在南京市江寧區購買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屋,并登記在女兒名下。小茜的父母去世半年多后,李斌以辦理貸款需要為由,要求小茜將這套房屋過戶給自己,并承諾以后給她另外購買一套商品房。

        2020年12月,李斌及其前妻王娟和小茜就這套房屋簽署了《存量房買賣合同》,約定由小茜將這套房屋以8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王娟,并辦理了過戶手續。雖然這一價格遠低于市場價,但是王娟實際上并未向小茜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

        一個多月后,王娟與銀行簽訂《個人經營性借款合同》及《最高額抵押合同》,約定以這套房屋作為抵押,借款78萬元。2021年4月,王娟又與他人簽訂《借款合同》及《房地產抵押合同》,約定以該房屋作為抵押,借款25萬元。這兩份借款合同到期后,各方續簽了新的抵押價款合同,其中與吳明簽的那一份,債權本金變更為20萬元。

        對于這兩筆借款的用途,王娟后來稱是因為李斌多次相求,獲取后給他使用。

        檢察官回訪發現貓膩,協調法援律師“出手”

        小茜父母被害的刑事案件由南京市檢察院于2020年9月提起公訴。審查起訴期間,南京市兩級檢察機依法幫小茜申請了司法救助金。然而,江寧檢察院在回訪時發現,小茜不僅不知道自己享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孤兒救助金,對于父母的遺產也表示不知情,全是由舅舅打理。檢察官多方調查,發現其名下房屋被兩次抵押借款,并被李斌自己使用的情況。

        2022年年初,南京檢察機關協調法援律師為小茜提供援助,代理小茜維權。因該案刑事追責證據不足,小茜和律師決定通過民事訴訟途徑維權。

        這時,一個尷尬的問題出現了。該案法援律師之一、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徐旭東律師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當時小茜尚未成年,如果直接起訴需要小茜監護人即李斌的授權,但要讓李斌授權起訴自己顯示是不現實的。在這樣的情況下,撤銷李斌的監護權并重新指定監護人是常規路徑,但需要時間較長,不利于快速解決小茜財產被侵害的問題。

        最終,考慮到小茜再過半年多就將年滿18周歲,其成年后可直接委托律師維權,經過多方討論,最終確定了這一方案。

        2022年9月,小茜年滿18周歲,法援律師隨即提起民事訴訟,江寧區檢察院支持起訴。

        法援律師提出,李斌的兩筆借款均用于自己的生活及經營,其和王娟合謀串通,惡意侵占小茜的財產。因借款銀行對該房屋的評估金額為130.3萬元,故小茜請求法院判令李斌和王娟賠償損失1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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