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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劍指"自媒體"亂象,中央網信辦管理新規公布!這些情況后果很嚴重…

        時間:2023-07-11 05:18:27    來源:券商中國    

        7月10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從限制違規獲利行為、完善粉絲數量管理等13方面,健全常態化管理制度機制。

        《通知》明確,強化“自媒體”賬號信息審核,防止賬號假冒仿冒行為。對從事金融等領域的“自媒體”嚴格核驗服務資質、職業資格等。對未通過資質認證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發布的“自媒體”,應當采取取消互動功能、禁言、關閉等處置措施。

        “自媒體”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自媒體”不得集納負面信息、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聯、提前關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注其他賬號。對頻繁蹭炒社會熱點事件博取關注的“自媒體”,永久禁止新增粉絲,情節嚴重的,清空全量粉絲。

        強化金融等領域“自媒體”資質認證

        《通知》指出,網站平臺應當強化注冊、動態核驗環節賬號信息審核,有效防止“自媒體”假冒仿冒行為。對賬號信息中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的,必須人工審核,發現假冒仿冒的,不得提供相關服務。

        對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進行嚴格核驗,并在賬號主頁展示其服務資質、職業資格、專業背景等認證材料名稱。

        《通知》明確,要規范信息來源標注,“自媒體”在發布涉及國內外時事、公共政策、社會事件等相關信息時,網站平臺應當要求其準確標注信息來源,發布時在顯著位置展示。

        1. 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注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

        2. 使用技術生成的圖片、視頻的,需明確標注系技術生成。

        3. 引用舊聞舊事的,必須明確說明當時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自媒體”對其發布信息真實性負責

        《通知》要求,網站平臺應當要求“自媒體”對其發布轉載的信息真實性負責。“自媒體”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同時,“自媒體”發布含有虛構情節、劇情演繹的內容,網站平臺應當要求其以顯著方式標記虛構或演繹標簽。

        涉公共政策、社會民生、重大突發事件等領域謠言,網站平臺應當及時標記謠言標簽,在特定謠言搜索呈現頁面置頂辟謠信息,運用算法推薦方式提高辟謠信息觸達率,提升辟謠效果。

        規范“自媒體”賬號運營行為

        《通知》指出,網站平臺應當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賬號注冊數量規定,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矩陣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應當要求“自媒體”依法依規開展賬號運營活動,不得集納負面信息、翻炒舊聞舊事、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消費災難事故,不得以防止失聯、提前關注、故留懸念等方式,誘導用戶關注其他賬號。

        “自媒體”申請開通營利權限的,需3個月內無違規記錄。賬號主體變更的,自變更之日起3個月內,網站平臺應當暫停或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營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分成、內容分成、電商帶貨、直播打賞、文章或短視頻贊賞、知識付費、品牌合作等。

        通過違規行為獲利的,《通知》要求,網站平臺對違規“自媒體”采取禁言措施的,應當同步暫停其營利權限,時長為禁言期限的2至3倍。對打造低俗人設、違背公序良俗網紅形象,多賬號聯動蹭炒社會熱點事件進行惡意營銷等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取消或不得賦予其營利權限。

        此外,“自媒體”因違規行為增加的粉絲數量,網站平臺應當及時核實并予以清除。對頻繁蹭炒社會熱點事件博取關注的“自媒體”,永久禁止新增粉絲,情節嚴重的,清空全量粉絲。

        加大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

        網站平臺應健全MCN機構管理制度,在“自媒體”賬號主頁,以顯著方式展示該賬號所屬MCN機構名稱。對于利用簽約賬號聯動炒作、多次出現違規行為的MCN機構,網站平臺應當采取暫停營利權限、限制提供服務、入駐清退等處置措施。

        《通知》還指出,對制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一律予以關閉,納入平臺黑名單賬號數據庫并上報網信部門。對轉發謠言的“自媒體”,應當采取取消互動功能、清理粉絲、取消營利權限、禁言、關閉等處置措施。對未通過資質認證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發布的“自媒體”,應當采取取消互動功能、禁言、關閉等處置措施。

        網信部門開展“清朗”行動,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

        今年3月以來,“清朗·從嚴整治‘自媒體’亂象”專項行動以來,各級網信部門積極履責,嚴肅查處各類違規“自媒體”賬號。微博、騰訊、抖音、快手等重點平臺,依法依約處置“自媒體”造謠傳謠、假冒仿冒、違規營利等突出問題。截至5月22日,重點平臺累計清理違規信息141.09萬余條,處置違規賬號92.76萬余個,其中永久關閉賬號6.66萬余個。

        近日,中央網信辦、國家網信辦副主任牛一兵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中央網信辦會同各地區、各部門基本建成了網絡綜合治理體系,網絡謠言、自媒體亂象等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直播、短視頻、未成年人上網環境等領域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持續抓好色情低俗、賭博詐騙、血腥暴力等違法違規信息的常態化治理,扎實開展整治“回頭看”,嚴防問題亂象反彈反復。

        牛一兵強調,下一步,網信部門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緊盯不放、持續發力,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強化風險預警防范、強化利益鏈條阻斷、強化跨平臺懲戒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努力營造更加清朗有序的網絡空間。

        校對:陶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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